
我院派員赴吉安參加2020年第六次水利綜合督查
發布時間:2020-12-14
鄭海金/文、圖
督查現場
為貫徹落實羅小云副省長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江西省委統籌督查檢查考核、減輕基層負擔提出的具體要求,更好地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做好我省2020年水利督查檢查工作,12月7-13日,全省水利綜合督察組吉安2組赴吉安開展2020年第六次水利綜合督查,我院派有關技術人員作為督察組成員參加了此次督查。
督查組采取“四不兩直”與明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吉安市泰和、井岡山、永新等3個縣(市)的16處水利工程開展現場督查,涉及水資源管理(節約用水)、河湖“清四亂”整改復查、農村供水、重點水毀工程修復、堤防工程運行管理、農村水電站生態泄放及大壩安全等7個方面的工作內容進行督查。通過現場查看、聽取匯報、查閱資料、交流反饋等形式,仔細查看取用水管理、節約用水管理、引用水源地達標建設和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整改提升情況,認真復查河湖“清四亂”問題清理整治銷號情況和重點水毀水利工程修復進度,嚴格抽查2020年“千噸萬人”規模以上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創建(含制定水價)情況,詳細核查堤防工程運行管理、農村水電站生態泄放及電站大壩安全等情況。督查組通過督查APP(手機端)和督查工作系統(PC端),在線填報問題、采集證據、確認提交,形成督查成果等環節,圓滿地完成了此次督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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